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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当事人:中山市冠诚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沙港西路112号办公楼首层
一、基本情况
我厅依法对“区高法院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西藏培训基地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一包,项目编号:gzfcg2023—15555,以下简称该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中山市冠诚家具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二、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厅决定对中山市冠诚家具有限公司作出处以30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25日